士乃一间印刷厂日前遭取缔,84名员工因持有假身分证或使用他人身分证今早被押送至古来法庭面控,所有被告在庭上皆俯首认罪。

古来推事莎丽妮宣判,除1人外,其余83名被告各被罚款4,000令吉,若无力缴付,则以7个月监禁替代。唯一一名被告在求情时表示完全无能力缴付罚款,希望直接执行最低刑期,因此被判监禁7个月,刑期从被捕当天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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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名被告包括66名女性和18名男性,年龄介于18至53岁,大部分来自印尼及菲律宾,另有一名女被告声称自己是大马人。

控状指出,被告于11月17日下午5时左右,在士乃科技工业园某印刷厂,被国民登记局执法人员发现使用假身分证、持有他人身分证或使用他人身分证复印本,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2007年修正)第25(1)(e)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辩方律师诺拉丝静(代表30人)、吉哈莎希达(代表20人)以及法援律师莎玛茵向法庭求情时透露,3名18岁的被告均为孤儿,其中两人需照料年迈的外婆,另一人更要承担两名正在求学的弟妹(12岁及15岁)的生活费。

律师也补充,部分女被告为单亲妈妈,需照顾幼儿;部分男被告则承担家中经济来源。所有被告皆在同一工厂工作,薪金仅介于1,000至1,700令吉,且皆属初犯,希望法庭能够从轻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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