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阿都哈密指出,根据现行法令,雇主有义务让穆斯林员工获得足够时间履行周五祈祷,不得阻碍或干扰宗教活动。
他说,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0A(1)条文,穆斯林员工必须获得至少1小时30分钟进行主麻日祈祷,其余平日祈祷则须给予至少20分钟。
他强调,州内已有明确指南,但企业、工厂与雇主仍需主动监督员工是否按时前往周五祈祷,并在发现有人刻意逃避或无故缺席时,向槟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NPP)执法单位通报,以便采取适当行动。
他指出,州政府透过MAINPP持续监督祈祷履行情况,主要以劝导与提醒为主,鼓励男性穆斯林遵守宗教义务。
“根据《1996年槟州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第14条,只有同一社区连续三次无故缺席周五祈祷才构成违法,因此在执法上较难取得足够证据进行提控。”
他补充,执法团队会持续关注相关情况,并确保员工不会在休息时间拖延祈祷行程,以免影响工作运作。
他也表示,现阶段槟州尚无专门条文直接惩罚未履行祈祷义务的行为,因此州政府更重视教育、提醒与提升宗教意识,而非单靠法律手段。
“我们的目标是用更符合时代的方式推广宗教教育,让年轻一代自愿并重视履行祈祷。”
至于外界关注部分夜市摊贩及民众未进行昏礼祈祷(Maghrib)的问题,他说,目前尚未有针对夜市区域的特别祷告安排或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