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一名知名女网红因被控藏有前男友失窃手机,今日在槟城推事庭被判罪成,须入狱一个月并罚款8000令吉。推事拒绝其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意味着她必须即日起入狱服刑,即使提出上诉也无权暂缓。
34岁的被告莎拉廖依美(Sarah Liew Ai Mei)身穿白色针织上衣,在丈夫陪同下出庭聆听判决。当法官宣读裁决时,她神情哀伤,忍不住落泪,多次用手擦拭泪水。随后,她被女警戴上手铐带离法庭。
根据控状,莎拉被指于2024年4月27日下午4时,在槟岛一家私人医院15楼的储物柜内,藏有华裔男子叶辉明的失窃手机。她持有该柜子的识别证,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即“不诚实接收或收藏赃物”。
此条文下的刑罚最高可达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娜德拉敦娜指出,综合证人证词与呈堂证据,控方的指控已达毫无合理怀疑标准,而被告的供词前后矛盾、缺乏可信度,因此裁定罪名成立。
辩护律师谢英顺在求情阶段表示,被告为人母且需照顾罹癌母亲,目前仅从事兼职工作,请求法庭酌情轻判。
惟法庭在裁决后拒绝辩方提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申请,理由是“照顾父母并非足以构成特别理由”,并下令被告即刻入狱。
据了解,案件原告即被告的前男友叶辉明,去年曾多次出现在法庭旁听案件进展。此案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不少网民关注案件发展,也有部分粉丝留言为被告打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