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报道,黄明志于上周五(24日)因涉嫌持有毒品和吸毒被提控,媒体先前报道的8000令吉保释金数字与事实不符。根据法庭记录,黄明志实际获得的保释金为4000令吉,而非警方最初发布的金额。

黄明志的代表律师郑清丰于周二(4日)证实了这一点。他表示,黄明志在推事庭否认吸毒控罪后,主控官薇维阿丝妮塔副检察司曾建议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并要求一名担保人。随后,黄明志的律师请求降低保释金额,最终推事批准了4000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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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将于12月18日在推事庭继续过堂。

此前,吉隆坡总警长法迪尔于3日发布的资料显示,黄明志被控两项毒品罪名,并根据法庭决定,每项罪名的保释金为4000令吉,媒体因此误解为总额为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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