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名男子因在诗巫柏迈再也住宅区持巴冷刀砍伤妻女,今日在地方法庭承认两项严重持械伤人罪后,被判入狱20年。
被告拉欣沈阿都拉(58岁,无业),被控于10月29日清晨5时38分,在诗巫柏迈再也一住家内持巴冷刀袭击46岁妻子与20岁女儿,导致两人重伤。
他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械蓄意造成严重伤害)及326A条文(对家庭成员施暴)。前者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或鞭刑;后者则允许法庭将刑期加倍。
警方指出,被告因怀疑妻子出轨,在情绪失控下持刀行凶。案发后,他逃往加拿逸地区的榴莲园内,被警方逮捕。现场起获带血的巴冷刀、睡衣及毛巾等证物。
医务报告显示,妻子身上多处深可见骨的伤口,左腿骨折、腋下及手臂撕裂伤,颈部亦有深创;女儿则头部与背部受伤严重。
拉欣在庭上认罪时辩称,因疫情期间失业、经济压力及长期家庭争执导致精神崩溃。他称妻子常言语侮辱,并怀疑妻子与岳父串谋欺骗他。案发前两天,他精神恍惚、彻夜难眠,当日清晨在与妻子对话时情绪失控。
“我仍然爱我的妻子,对所做的一切深感懊悔,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机会。”
副检察司辛西娅·艾梅尔达则要求法庭重判,指出被告以致命武器攻击家人,性质恶劣,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地庭法官慕希里·皮特指出,夫妻争执属常见家庭矛盾,但以暴力解决问题绝不可接受,被告身为丈夫与父亲,本应保护家人,却反而施暴,造成严重身心创伤。
法庭最终判处被告两项罪名各监禁10年,刑期分开执行,总共入狱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