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国社会频频曝出未成年人犯下重罪事件,令人深思“年龄是否应成为犯罪的免责保护伞”。山东淄博市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一名未满14岁的男孩——小陌,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此判决在舆论界引发热烈讨论,认为此案或能对未成年犯罪起到震慑作用。

据媒体报道,2022年9月, 案发时小陌未满14周岁。小陌在许某家门前,持多刀将这名陌生人刺死。小陌行凶后,主动回家致电自首,随后被刑事拘留。小陌被捕后,对行凶动机的供述前后矛盾,使案件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小陌最初声称,他脑中受到一个名叫“麦克斯”的声音嘲笑他不敢杀人,因而行凶。他也曾供述自己受到暴力游戏的影响。 另一次说法是,死者许某曾掌掴小陌,导致他戴在脸上的面具歪脱,激怒了他,因此才真正动了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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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嫌犯尚未成年,且供词反复,这起未成年恶性犯罪的真正行凶动机至今仍是一个谜团,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厘清。

法院判决书指出,小陌的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且案发后能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罪行,符合《刑法》中的“自首”从轻处罚条件,但鉴于其犯罪情节恶劣,法院最终判处小陌有期徒刑13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案件得以审理并定罪的原因,与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修正案明确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若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造成严重伤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仍应负刑事责任。”这一法律条文成为小陌案件的法律依据。

在法学界,这一判决引发了关于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罪问题的讨论。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低龄未成年人应当对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以此维护社会正义并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也为犯罪行为严重的未成年人敲响警钟,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此案的审理和判决无疑为当前中国在如何平衡未成年犯罪责任与保护未成年权益之间的争论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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