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已婚女子(化名小花)涉嫌多次与他人发展不正当关系,引发婚姻破裂。丈夫(化名阿明)得知后气愤不已,指控妻子与外遇对象多次私下见面并有不当互动,甚至因此怀孕,于是愤而提告求偿新台币150万元(约合217,500 令吉)。
根据判决书内容,阿明与小花于2012年结婚,原本婚姻稳定,但自2023年起,小花多次与外人往来频繁。阿明提供对话记录与文件佐证,主张自己配偶权受侵害,身心受创。
Advertisement
小花与外遇对象则辩称,双方已事后与阿明达成和解,并依协议给予赔偿。法院审理后查明,阿明确实在2023年3月间已知悉相关事件,并同意签署“不离婚协议”,小花也依约将名下房产过户作为赔偿。
法官认为,既然和解契约合法成立,双方已履行约定,阿明不得再就相同事实提起侵权求偿。最终,法院判定阿明的求偿请求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