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出于善意的照顾,却酿成悲剧。柔佛一名技术人员因误踩正在睡觉的3岁女童胸口,导致孩子当场重伤不治。男子今日在新山高庭承认误杀罪,被判处10年监禁。
黑暗中一脚酿惨剧
33岁的被告阿末阿斯拉夫当庭承认,于2022年7月20日凌晨3时30分在位于哥打丁宜甘榜爪哇的住家内,因疏忽造成女童提雅拉(Tiara)死亡。
案情指出,当时被告的女友因病入院,他主动帮忙照顾女友年仅3岁的女儿。案发当夜,女童因饥饿哭闹,被告起身泡奶,但返回房间时灯未开启,竟在黑暗中失足踩中女童胸口。女童瞬间出现呼吸困难,被告慌忙开灯施救,并立即将她送往医院,然而仍回天乏术。
被告随后主动到警局自首,承认事故经过,并全面配合调查。
承认误杀罪,律师求情减刑
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非蓄意谋杀的过失杀人罪),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
辩护律师蔡学捷在庭上求情时指出,被告案发时身重达138公斤,体型高大(超过180公分),事发纯属意外,并无恶意。被告事后积极施救、自首且深切反省,也获得女友原谅。
蔡律师补充,被告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未浪费司法资源,没有拖延程序,恳请法官酌情减刑。他也援引联邦法院类似案件的判例,建议量刑不超过15年。
检方要求至少12年刑期
主控官祖妮塔则强调,案件导致无辜生命丧失,属严重疏忽行为,促请法官判处不少于12年监禁,以示警惕。
法官:未涉暴力行为,判刑10年
法官阿丹幕斯达法在综合考量双方陈词后指出,被告虽造成严重后果,但并非蓄意伤人,也没有使用暴力工具,因此裁定监禁10年,刑期自被捕当日起算。
从善意到悲剧的代价
庭上所见,阿末阿斯拉夫身形明显消瘦,与案发时判若两人。据辩方称,他长期因愧疚失眠、体重骤降,至今仍难以释怀。
本案另一名代表律师为颜子晴。
这起悲剧提醒公众,照顾儿童时哪怕是短暂的疏忽,也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