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日本男子因携带未申报的巨额现金进入新加坡,被当局查获并判处罚款。菅野(Sugano Takahiro,43岁)和犬饲(Inukai Suguru,40岁)分别被罚款8000元(约2万5900令吉)和2000元(约6474令吉),两人均承认违反了新加坡《贪污、贩毒与严重罪案法令》(没收利益条款)。
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6日,当时两人正准备从新加坡樟宜机场的第二客运大厦登机返回日本。在通过行李扫描时,海关人员发现两人携带大量现金。菅野的行李箱中含有各类货币,总额达到81万6634新元(约262万令吉),而犬饲携带的现金则为12万7129新元(约39万令吉)。两人知悉携带如此巨额现金需要向当局申报,却未作出申报。
调查进一步揭露,两人曾多次进出新加坡,并携带未经申报的巨款。菅野在2024年2月到2025年3月期间,8次出入新加坡,每次携带的金额从10万新元(约32万令吉)到50万新元(约161万令吉)不等,总金额超过182万新元(约589万令吉)。犬饲则在2024年10月24日和2025年3月3日两次入境时,携带了超过10万新元的现金,且同样未进行申报。
据悉,菅野和犬饲的现金主要来自新加坡金沙赌场以及韩国华克山庄百乐达斯娱乐场,部分现金曾在入境韩国时申报过。尽管两人律师辩称,这些现金并非非法所得,而是他们在赌场的赌博收入,但控方依然要求对其罚款,并表示会没收超出申报金额20%的部分。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与严重罪案法令》,任何携带超过2万新元(约6万4743令吉)现金未申报出入境的行为,最高可罚款5万新元(约16万令吉),或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并施。涉案现金金额也可能被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