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古晋一名47岁男子因多次吸食冰毒与安非他命被控上庭,虽然他在庭上声称“要抚养孩子”恳求轻判,但法官仍重判他入狱5年并鞭笞两下,刑满后还须接受警方两年监督。
地庭法官慕斯里在宣判时直言,被告屡次重犯,显示他毫无悔意,“未从过去的惩罚中学到教训”,因此必须施以严厉刑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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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查卡里雅莫哈末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2时15分,在古晋警方肃毒组办公室进行尿检时,被验出体内含有安非他命与冰毒成分。
此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第39C(1)(b)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刑期介于5年至7年,另可鞭笞不超过3下。
调查显示,被告曾于2023年12月两度因吸毒罪被定罪,此次案件属重犯。
在判刑前,他恳求轻判,声称自己有孩子需要养育。然而,副检察司阿斯玛威指出,吸毒案件层出不穷,法庭应施以适当刑罚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公众利益。
最终,法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监5年鞭笞两下,刑期自2025年10月18日被捕当日算起。被告未聘请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