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一宗“中三女生课室内遭学长侵犯案”事发两周后,总检察署(AGC)今日宣布,在详尽审阅警方提交的调查文件并确认证据充足后,已决定于今日在马六甲推事庭提控涉案学生。

根据文告,检方将依据以下三项罪名对相关人士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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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法典第375B条(集体强奸)
  2. 刑事法典第377B条(自愿参与违反自然性交行为)
  3. 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对儿童的身体性侵犯)

这起案件发生于10月2日,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某中学,一名15岁中三女学生返回课室取资料时,疑遭两名学长性侵。案发时,另有一名同伴在楼梯口把风,一人负责拍摄过程。

警方随后逮捕了4名涉案的17岁学生,并于10月11日向法庭申请延扣至16日。如今,总检察署已决定将嫌犯送上法庭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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