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省安化县近日审结一宗因亲子鉴定引发的纠纷案件。一名男子在与前妻争夺儿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意外发现自己养育了9年的孩子并非亲生,遂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经济与精神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女子需返还抚养费及支付精神赔偿等共计人民币6万2110元(约3.6万令吉)。
据《红星新闻》报道,判决书显示,龚姓男子与罗姓女子于2015年10月依乡俗举行婚礼,虽未正式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多年。2016年1月,两人迎来儿子小罗,出生证明上登记为双方所生。
2017年起,孩子由罗女带回娘家抚养,龚男则持续透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抚养费用,金额累计达2万3720元(约1.4万令吉)。此外,在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小罗短暂由龚男照顾,期间又支付学杂费等共2175元(约1289令吉)。
今年3月,龚男向法院申请取得孩子抚养权,并要求罗女支付相关费用,但不久后自行撤诉。随后,罗女反向提告,要求自己取得抚养权,并让龚男继续支付抚养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龚男申请进行亲子鉴定。今年6月4日,湖南鉴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明确排除两人之间的生物学父子关系。得知结果后,罗女立即撤回诉讼。
龚男随后另案提起诉讼,指出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他人子女长达9年,期间蒙受巨大的心理创伤及经济损失,向法院请求赔偿共计37万元(约21.9万令吉)。
法院审理认为,既然确认龚男并非生父,则无抚养义务,其多年支付的抚养费用构成“不当得利”,罗女因此获益,双方存在明确的法律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罗女返还龚男抚养费3万8720元(约2.3万令吉)、精神抚慰金2万元(约1.1万令吉)、鉴定费用3050元(约1808令吉),以及差旅费用340元(约201令吉),合计人民币6万2110元。
法院同时指出,尽管两人未正式登记结婚,但长时间共同生活、以夫妻身份相处,可视为“事实婚姻”。但在法律上,亲子关系必须以血缘为依据,一旦血缘被排除,相关法律义务与权利也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