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男子吴振龙透过脸书随机加13岁少女“小美”(化名)为好友,取得信任后引诱其裸聊,并进一步要求少女将小黄瓜、薯条塞入下体进行不雅行为。小美长期通宵与他视讯,精神状态异常,最终在上课时被老师察觉异状报警,警方调查后还发现另一名年仅12岁的“小琪”(化名)也曾遭吴男诱骗裸聊长达一年。高雄地方法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判处吴振龙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23年9月,吴振龙透过脸书与小美互加为好友,随后频繁以手机联系对方聊天,小美逐渐卸下心防。同年10月,吴男开始向小美提出更亲密的要求,甚至从网络购买他人拍摄的未成年少女裸露影片传送给小美,谎称其他女孩也曾和他裸聊,并诱导她跟进。
在吴男的操控下,小美开始裸聊,并逐渐配合他的要求,进行更激烈的不雅行为。吴男甚至要求小美将小黄瓜和薯条塞入下体以满足其性欲,过程中小美曾因受伤流血而请求停止,但吴男拒绝,还对她口出侮辱性言语,如“母狗”、“玩具”、“女仆”等。
这段不正常的互动关系持续达一年半,吴男甚至建议小美白天上课时睡觉,以便晚上继续陪他裸聊。小美因长期熬夜精神不济,成绩明显下滑,老师主动关心后她才吐露实情,校方随即报警处理。
警方调查时,除了小美受害,还发现另一名12岁少女小琪也被吴男以“送手机”为诱饵,裸聊长达一年之久。
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后,吴振龙坦承犯罪事实,并表达与两名少女达成和解的意愿。然而,两名被害人家庭拒绝原谅,指出女儿已有自残行为,坚决要求追究到底。
法院审理认为,吴男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少女身心健康,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中“引诱少年拍摄性影像”等多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仍可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