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男子张家彬(译音)身为系统经理,却利用超市自助结账系统动歪脑筋。他假装扫码付款,实则仅支付一罐饮料的价格,就将整袋商品带回家。在短短两个多月内,他以同样手法行骗26次,共骗取143件、总值超过533元(约1734令吉)的商品。最终,他被判坐牢一个月。

案件发生在新加坡兀兰。根据案情,张家彬于今年3月21日下午2时17分前往兀兰82街第883座的Giant超市购物。一名稽查员发现他在自助结账柜台的行为可疑,便决定尾随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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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张离开超市时,稽查员上前要求他出示收据,但他称没有。超市职员随后调出收据记录,发现张仅支付了一罐价值7角(约2令吉30仙)饮料的钱,而他的购物袋中根本没有这罐饮料,反而装满其他尚未付款的商品。

调查进一步揭露,张在1月2日至3月21日期间,多次利用自助结账柜台行骗。他先扫描多个商品,再偷偷取消订单,随后仅扫描一罐便宜饮料结账,使系统显示“已付款”,实际却将整袋商品偷走。

警方调查发现,他共有26次类似行为,共骗取143件商品,总值533.05元。他也有欺诈前科。

根据新加坡法律,欺诈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若重复犯案,刑罚可加倍。

张在庭上没有聘请律师,仅提交了一封手写求情信,表示后悔犯案,希望能免于牢狱之灾。然而法官指出,欺诈罪属于强制监禁罪行,关键只在于刑期长短。

虽然张已赔偿损失,涉案金额也不算巨大,但法官强调,他共行骗26次,情节不轻,因此判处他监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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