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一名万姓男子原本计划在11月底步入婚姻殿堂,却在婚礼临近时突遭女方悔婚。更令人惊讶的是,谈到退还彩礼时,女方竟然要求3万元(约1万7739令吉)“拥抱费”,理由是拍婚纱照时双方有过拥抱,引发网友热议。

据陆媒报道,万先生表示,他与女方是在去年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交往一段时间后感情稳定。他第一次见面就给了对方2.4万元(约1万4187令吉)的见面礼,今年1月正式订婚,按照当地习俗送上了约20万元(约12万令吉)彩礼及“四金”(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和金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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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已经拍好婚纱照、宴客场地也已预定,亲友通知完毕,一切准备就绪,却在婚礼前夕,女方突然提出不想结婚了。

据媒人透露,女方家属认为万先生“太老实、薪水太低”,因此临时决定取消婚事。但当双方协商退还彩礼时,女方竟提出要扣除3万元(约1万7739令吉)作为“拥抱费”,声称因为拍婚纱时有拥抱照,所以需要赔偿。

媒人对此表示非常无奈:“我介绍过1000多对新人,就这家事最多,我也很尴尬,这要求根本不合情合理。”

面对争议,女方回应称:“只是单纯不想结婚,没有什么矛盾。”而对于“拥抱费”,女方父亲也承认确有此事,并解释是女儿自己提的要求。

最终,经过协商,女方现场退还了17.05万元(约10万令吉)现金,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报道还提到,江苏省高院此前公布的案例明确指出,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也未共同生活,依法应返还全部彩礼。法律界人士提醒:订婚不等于结婚,若婚事未成,彩礼的退还金额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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