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女子与已婚男同事发生不伦关系,遭男方妻子发现后提告,事件不仅闹上法院,甚至惊动女方父母当场下跪求情。尽管如此,法院仍判她需赔偿精神抚慰金新台币10万元(约马币1.3万元)。

据台媒报道,男主角陈姓男子为房仲,与刘姓妻子结婚3年多。今年初,刘女突然收到一则陌生讯息,内容指称丈夫与朱姓女同事关系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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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随即质问朱女,对方矢口否认,坚称是“前男友在造谣报复”,甚至反过来要求她“转告前男友不要再骚扰”。

然而,刘女心中仍存疑。今年3月,她偷看丈夫手机,结果发现多张两人亲密合照,内容暧昧不堪,甚至互称“宝宝”。面对确凿证据,陈男终于承认出轨。

愤怒的刘女找朱女对质并要求道歉,然而朱女态度冷淡,拒绝致歉。双方僵持之际,朱女父母竟亲自出面,当场下跪为女儿求情,但刘女仍决定提告,控告朱女侵犯配偶权,索赔新台币100万元(约13.7万令吉)。

案件交由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朱女辩称,当时刚与前男友分手情绪低落,是陈男主动示好、送花安慰,还声称自己已与妻子分房、准备离婚。她因此“一时昏了头”才陷入这段不伦关系。

朱女也表示,事后双方协调时确实有下跪道歉,只是认为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外遇期间长短等因素,认为刘女的确在身心上遭受羞辱与痛苦,但100万元赔偿过高,最终判决朱女应赔偿10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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