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一名朱姓男子,竟对一名好心让他搭便车的女性痛下毒手!女子仅与朱男是“点头之交”,却因不忍深夜见他无处可去,答应载他一程,未料竟换来噩梦一场。
事件发生在凌晨2点左右,朱男在鹿港一间超商外请求女子载他回家。女子原本拒绝,但挡不住对方苦苦哀求,只好让他上车。未料车抵达目的地后,朱男竟拒下车,赖在副驾驶座上,甚至提出要女子“借宿陪睡一天”。女子当场拒绝,没想到朱男随即动手压制,强行脱裤并在后座性侵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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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女子惊魂未定,立刻报警。警方通过监视器与DNA比对,确认朱男体液出现在被害人衣物及体内。
朱男事后辩称双方是“合意性交”,但法院认定他供词前后矛盾、毫无可信度;反观被害人陈述一致且证据确凿。法官指出,被害人当下未反抗或呼救,属因恐惧无法反应的合理情形。
最终,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朱男有期徒刑3年10个月。朱男上诉遭驳回,全案定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