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驳回一名男子的司法检讨上诉,该男子在离婚后寻求脱离伊斯兰教,恢复其原有的基督教徒身分。
由上诉庭主席拿督阿布峇卡领导的三司一致作出裁决,另外两名审理此案的联邦法院法官为丹斯里娜丽妮及拿督诺丁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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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峇卡在宣读判词时强调,申请人所提出的司法检讨请求,属于伊斯兰法庭的专属权限,民事法院无权介入。
他指出,申请人提出的法律争议并非新课题,也不涉及任何重大的宪法问题,而且申请人未能达到《1964年法院司法法令》第96(a)及(b)条所设定的门槛。
资料显示,该男子于2010年与一名穆斯林女子结婚,五年后离婚。他在2016年向伊斯兰法庭申请脱离伊斯兰,但申请遭驳回,并被谕令接受辅导。其后,他向伊斯兰上诉庭上诉,仍然败诉。
不甘心的他转向民事法院,要求推翻伊斯兰法庭的裁决,并取得宣告,以确认他有权恢复原教信仰。惟其司法检讨申请在2023年已被高庭驳回,而上诉庭也在今年5月作出同样裁决。
今日,联邦法院最终也驳回了他的准令上诉,等同为此案画上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