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聋哑男子江昌兴在书面证词中指出,自2016年与女友谢慧琳(死者夫妇之女)育有一女后,他需同时负担女友、孩子及居于柔佛居銮父母的生活开销,因而陷入财政困境。
他坦言曾向女友家人借钱,包括其父亲、哥哥和嫂子,这也导致他与猪农夫妇的关系逐渐恶化。他还提到,2017年11月因财务压力过大,曾向“大耳窿”借贷,但在接受控方盘问时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能证实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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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昌兴在庭上自辩时表示,谢慧琳当年向父母透露与他交往后,父母便反对二人见面。2016年女儿出生后,谢慧琳选择搬到甲洞与他同居。他知道女友的母亲林爱惜一直反对这段感情,谢慧琳也曾告知父母他有意娶她为妻。
不过,他否认控方所指,他因被女方家人反对婚事而感到愤怒或失望。他更坚决否认与纵火案有关,驳斥了控方指控他于2017年12月13日凌晨潜入猪农夫妇住所并蓄意纵火杀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