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退休的马六甲陆路交通局(JPJ)前官员,因受贿行为今日在地庭被判监禁10个月,并被罚款6万令吉。
61岁的被告莫哈末拉菲面对6项贿赂控状,马六甲爱极乐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今日裁定他罪名成立。案件涉及他于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在6个不同地点,将总额3600令吉交予另一名JPJ官员,以换取不对一间罗里运输公司采取行动,纵容其超载行为,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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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控方传召了9名证人,并成功提出合理证据,因此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0个月,以及罚款1万令吉,惟所有刑期将同时执行。
辩方律师阿兹鲁祖基罪里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已退休且需照顾妻子,过往亦无犯罪纪录,因此请求法庭批准暂缓执行刑罚。
不过,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则反对,强调被告身为执法人员却违法收贿,轻判将无法起到应有的警示效果,应以公众利益为优先考量。
尽管如此,法庭最终批准暂缓执行刑罚,条件是被告须呈交相关文件,并缴交1万2000令吉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