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周三被押送到法庭时戴着口罩,但从他眯起的眼睛来看,疑似在笑。在法庭上,他否认了对他的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本月 14 日傍晚在古来艾里斯花园一间咖啡店的厕所内,触摸一名 9 岁女童的私处,涉嫌性侵。该行为抵触了《2017 年儿童性侵法令》第 14(a) 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 20 年监禁和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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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指出,被告在先前案件未结案的情况下再次作案,如果获得保释,再次犯案的几率极高,将对当地儿童构成威胁。主控官还提到,被告曾对 5 项持有儿童色情物品的指控认罪,但仍有其他几起未决案件,包括诱拐、非法拘禁和非肢体性侵。这些案件定于 10 月 6 日和 7 日审理。

被告律师则辩称,被告只对持有儿童色情物品的指控认罪,其他未决案件并不能证明他有罪,因此他仍应被视为无罪,并请求法庭允许保释。律师还表示,被告没有工作,由其做单亲妈妈的母亲抚养。

然而,地庭法官驳回了保释请求。法官指出,被告早前曾以总计 6 万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候审,但他在保释期间再次涉案,且所有受害者均为儿童。考虑到这些案件发生时间间隔不长,且重犯风险高,法官最终决定不允许被告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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