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协定》(MA63)签署,奠定了砂拉越、沙巴、新加坡(已于1965年退出)与马来亚共同组成马来西亚联邦的基础。然而,这份建国契约在之后长达58年的时间里,并未被正式纳入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导致砂拉越与沙巴缺乏制度层面的明确保障,许多原本应有的权益在历史进程中逐渐被淡化甚至忽略。
在1963年至1976年的初期阶段,砂沙仍保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例如在移民管制、教育政策、宗教自由及地方治理上享有特殊地位。但1976年的宪法修正案成为重大转折点——原本在契约中与马来亚并列的砂拉越与沙巴,被重新定位为“十三州之一”。这一改变不仅削弱了砂沙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也让MA63的精神逐渐被边缘化,包括资源分配、财政自主和政治代表等关键权益长期未能实现。
长达近六十年的“制度空白”由此形成。砂沙多次通过政治谈判、国会辩论以及社会呼声争取MA63应有的地位,但成效始终有限。直到2022年,联邦国会才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MA63的精神写入宪法,承认砂拉越与沙巴作为建国伙伴的特殊地位。这一修正不仅象征着对历史欠账的部分补偿,也为未来厘清邦联关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然而,形式上的修正并不等同于实质问题的解决。砂拉越与沙巴在石油天然气收益分配、教育自主权、司法任命以及国会席位比例等关键议题上,仍需进一步的谈判与法律落实。换言之,把MA63写进宪法,只是补上历史的一块拼图,而非终点。
58年的等待,凸显了砂拉越与沙巴的耐力与坚持,也提醒国人:建国契约不能被遗忘,更不能被选择性执行。如今,MA63终于获得宪法承认,接下来的挑战是如何确保契约精神真正落地,让砂沙人民切身感受到作为“邦联伙伴”的尊严与权益。这才是“迟来的承认”背后更深层次的考验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