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岁单亲妈妈因涉嫌担任大耳窿跑腿,并以纵火方式追讨债务,今日在居銮地庭面控时否认两项控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10月15日续审。
面对两项纵火指控
被告温丽芳(译音)今日在庭上通过通译员聆听控状后,坚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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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控状:她被指于本月3日凌晨4时许,在居銮兴青花园苏丽雅4路纵火烧毁一辆本田轿车,造成车主黄春仪(译音)损失688令吉。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罚款。
- 第二项控状:她被指于本月5日凌晨3时至3时30分,在居銮美景花园柏迈11路,纵火烧毁一辆汽车及一间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
保释与求情
主控官努阿米扎副检察司建议,每项控状以1万5000令吉及附加条件作为保释。
无律师代表的被告在庭上求情称,自己为单亲妈妈,需要照顾年迈母亲和两名年幼孩子,请求降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慕吉最终裁定,被告可在两案各缴交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总额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她必须每月到住家附近警局报到,并不得接触或骚扰任何与案件相关人士。
涉嫌更多案件
据早前报道,被告疑曾向债务人投掷汽油弹并张贴恐吓字条,已于本月6日在新山落网。
柔佛总警长拿督拉哈曼昨日指出,被告共面对5项指控,包括3宗蓄意纵火、一宗纵火烧屋及一宗刑事恐吓罪,若全数罪成,恐面临最高36年监禁。
今日,她仅在居銮地庭面对其中两项指控,日后还将移送麻坡警区,以配合另一宗案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