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错相烧屋索命”案件再有进展,46岁女子因涉嫌担任大耳窿跑腿,今早在居銮地庭面控,面对5项纵火及刑事恐吓罪名,若全数罪成,恐被判最高36年监禁。
出庭细节
女被告今早8时40分被押往居銮地庭时,身穿褐色短袖T恤与黑色短裤。面对媒体镜头,她并未回避,反而探头张望,神情流露出几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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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罪名与刑罚
被告面对的指控包括:
- 3项刑事法典第435条(纵火):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罚款;
- 1项刑事法典第436条(蓄意纵火烧屋):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
- 1项刑事法典第506条(刑事恐吓):最高监禁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调查结果
警方透露,被告自今年9月初开始活跃,疑多次受雇纵火,每次行动可获约1300令吉酬劳。其惯用手法包括投掷汽油弹、张贴恐吓字条,以此恐吓无法按时还款的借贷人。
案发经过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涉嫌于本月5日清晨5时30分,在居銮美景花园柏迈路一间民宅纵火。火势一度险些夺走丘氏一家四口的性命,所幸居民及时逃生。火灾最终波及四间相连排屋,造成严重损毁,但未酿成人命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