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25岁洪姓华裔男子,疑因受诈骗集团招募,以“来台旅游还能赚钱”为名义入境台湾,实则担任诈骗车手。近日在彰化县北斗镇提领诈骗款项时,被警方接获民众通报后当场查获,依法依诈欺罪及违反洗钱防制法移送法办。
据警方调查,洪男约在半个月前于马来西亚应征一份所谓“赴台观光兼差赚钱”的工作,抵台后即按照诈骗集团指示,四处至ATM提领遭诈款项。18日,他在北斗镇一间银行提款时,神情慌张、四处张望,引起民众疑虑,随即通报警方。
员林警分局万年派出所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尚未上前盘查,洪男见状立即拔腿逃跑,跑不到10公尺即因紧张摔倒,当场被警方制伏。警员表明身份后要求其配合检查,洪男随即交出提款卡并打开背包,现场查获3叠千元钞票,金额共计新台币12万余元(约合马币1万6719令吉)。
初步调查指出,洪男以观光名义入境,并将个人账户提供给诈骗集团使用。每当有被害人将钱款汇入其账户后,洪男便依指示到各地ATM提领现金,并将款项转交不明人士。期间他一边“旅游”一边领款,从台湾北部一路行至南部,计划于19日搭机离境,未料在彰化执行“最后一单”前一天落网。
员林警分局长洪再德19日表示,诈骗集团经常以高薪或观光为幌子吸引境外人士来台充当车手,从事提领、转交现金等非法行为。他呼吁民众切勿轻信网络上的可疑投资或工作信息,更不可将金钱交付给不明人士,否则不仅自身财产受损,也助长诈骗犯罪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