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44岁的被告名为莫哈末祖卡奈,被控在2025年7月10日早上9时,于武吉吉德里一所中学礼堂内对一名14岁男学生实施了两项猥亵行为。
第一项控状指控他触摸受害者的下体,触犯了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若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
Advertisement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对同一名受害者进行言语猥亵,违反了同一法令的第11(1)条文。若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3年监禁。
法庭审理
被告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所有罪名。推事阿娜萝芝雅娜批准他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禁止他接近受害者及证人。
被告的律师诺阿优妮在庭上求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来自柔佛哥打丁宜的巡回激励讲师,收入不稳定,需要抚养年迈的父亲和单亲姐姐。此外,被告患有心脏病、哮喘和脊椎伤痛,需要定期复诊。
庭外狼狈一幕
在被押送至法庭时,被告试图用黑色外套遮住头部以躲避媒体镜头,不料在法庭扣留室入口处的楼梯上摔倒,鞋子也掉了,场面十分狼狈,最终由庭吏扶起。
往案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祖卡奈曾于去年2月2日,在马六甲法庭被控对两名21岁男子进行猥亵行为,当时他同样否认控罪,并以3万令吉保释候审。
本案已定于10月16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