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警员因在亚娄与加央的住宅内涉及幽会(khalwat)案件,今早在玻璃市伊斯兰高庭认罪,被判罚款总额 1万400令吉。
被告分别为25岁的莫哈末祖哈菲海洛(巡长)与同龄女警努鲁阿米拉,两人被控违反1991年玻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9(1)及第9(2)条文。
Advertisement
根据控状,二人于6月4日凌晨12时01分至12时20分,在亚娄一间民宅内幽会;其后在6月21日凌晨12时20分,再于加央另一所住宅内犯下相同行为,共面对4项指控。
案件由玻州副检控司祖哈里扎万和赛纳吉赛阿威主控,两人并未聘请律师。控方要求法庭从重判罚,以警示社会,尤其强调两名被告屡次犯案,必须付出代价。
在求情环节,祖哈菲表示自己需承担弟妹的生活开销,希望法庭宽大处理,并透露两人已计划结婚。努鲁阿米拉同样表示,她也分担家庭经济负担,期望获得最低刑罚,并重申二人确有结婚打算。
最终,法官莫哈末福兹依斯迈裁决,两人各被罚款5200令吉;若无法缴清,则以两个月监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