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古晋一名35岁失业男子因向母亲索取20令吉遭拒,竟情绪失控恐吓要杀死母亲。男子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2个月,刑期即时生效。
被告佐瑟顺邦于9月6日上午11时15分,在新渔村双溪亚榜一所民宅内,以言语恐吓母亲,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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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被告当时醉酒兼处于迷幻状态,因母亲拒绝给钱而恼羞成怒,在屋内砸打柜子与房门,并恐吓说:“我以后要杀掉你们。”母亲与妹妹当场听见,吓得立即报警。警方同日下午6时49分将被告逮捕。
调查显示,母亲拒绝给钱,是担心被告将钱用来买毒品。
案件由副检察司蔡凯盛主控,被告没有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