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抨击,有关关税局官员竟在回复学生电邮时声称奖学金需缴付6%销售与服务税(SST),并追问究竟是哪名官员发出此类误导讯息。他强调,若真有此事,该官员必须被追究责任,因为明显不懂法律。
林冠英指出,征税原则是基于“收入或利润”,而奖学金属于奖励性质,不构成收入,全世界皆奉行同样标准,因此根本不会被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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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说明,州政府无论是接收或拨出款项,法律皆明确规定不需缴税;奖学金也同理。他直言:“如果有人能出示奖学金被课税的证据,请公开,但我相信根本不存在。”
林冠英今日在服务中心移交援助款项予病黎与神庙社团时,于记者会上再次重申,奖学金依法不可能被征税,若发现任何类似情况,政府必会立即纠正,因为这已触犯法律。
他说:“政府一向对税务问题极为重视,有些课题还在研究,但若涉及奖学金课税,我们一定会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