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龄董事长在癌末期间,将台币4658万元(约643万令吉)赠与长期照顾他的看护,引发妻子与子女不满,怒告看护诈财。经过多年官司,法院最终认定赠与有效,这笔巨款仍归看护所有。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律师苏家宏在脸书分享此案,直言这是“生前财产分配不当”引发遗产风暴的真实案例。他指出,台湾法律并未强制父母必须把财产留给子女,只要当事人神智清楚、意愿明确,即便将财产交给外人,法院也难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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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宏强调,许多长辈晚年更需要陪伴与温暖,若子女缺席,反而是看护不离不弃,长辈自然可能将情感与信任转移。他提醒:“真正的继承保障,不完全来自法律,而是来自子女平日的孝心与行动。”
至于是否能“剥夺不孝子女的继承权”,他提出两种方式:
- 生前处分 —— 将财产花掉或赠与他人,名下归零,子女自然无权主张“特留分”。
- 立遗嘱剥夺继承权 —— 若子女有严重不孝行为(如虐待、遗弃或侮辱父母),父母可在遗嘱中明确剥夺其继承资格。
他补充,本案虽有“赠与约定书”,但因老董未留下正式遗嘱,才引发家庭纷争。他呼吁,若对财产分配已有明确打算,应及早立遗嘱、签署契约,并委托专业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避免日后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