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市一名16岁中学生,因涉嫌在校内性侵一名14岁女同学,周五在芙蓉推事庭被控,但他否认有罪。
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2日早上7时20分左右,地点在芙蓉安邦岸的一所中学。由于被告未成年,庭审以闭门方式进行,其身份并未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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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5至20年监禁,并可施加鞭刑。
庭上,主控官鲁比妮副检察司建议将保释金定为7000令吉。由于被告没有律师,其担任退役军人的父亲作为担保人,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推事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即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案件将定于11月5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