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的宪制地位,自1963年以来始终带有一种模糊与张力。虽然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它被笼统地称为“州”,但无论从历史轨迹还是现实运作来看,砂拉越的地位远非一般州属可比。它更像是一个徘徊于“邦”与“国”之间的独特实体,既非完全独立的国家,也不只是从属的地方政府。

历史遗产:从创邦到“降格”再到恢复

砂拉越并不是以普通州属的身份进入马来西亚,而是以“独立政治个体”的地位,与马来亚、沙巴及新加坡一道,共同组成1963年的“马来西亚联合邦”。然而,1976年宪法修订却将砂拉越与沙巴降格为“十三州之一”,削弱了原本的对等地位。直到近年来修宪重提《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的精神,砂拉越的创邦地位才逐步获得承认。这种历史起伏,使砂拉越始终强调自己是“平等伙伴”,而非联邦体系下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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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权:介于州与国家之间

砂拉越拥有一系列接近国家层级的自主权。例如,进入砂拉越需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犹如跨越国境;它仍保留英语作为官方法律语言,并拥有独立的土地与资源立法体系。在石油与天然气权益上,砂政府更与联邦频频角力,展现“准国家”的谈判姿态。此外,砂拉越还能够直接与外国机构或国际组织合作,拥有一定的对外能见度。

身份认同:超越“州”的象征

砂拉越的旗帜、邦歌、邦徽,不仅仅是地方象征,更承载着一种“国家感”。不少砂拉越人自我认同的顺序是“先是砂拉越人,再是马来西亚人”。这种强烈的身份感逐渐转化为政治资本,使砂拉越政府能以“伙伴而非下属”的姿态与联邦对话。

灰色地带:困境与机遇

正因为这种模糊性,砂拉越的定位始终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它既不是完全独立的国家,也不是单纯的联邦州属,而是介乎两者之间的特殊存在。对联邦政府而言,这种不确定性是一种挑战;但对砂拉越而言,却提供了可供操作的战略空间,让其在制度缝隙中争取更多自主权。

联邦化、邦联化或高度自治?

砂拉越未来的走向大致有几种可能:

  • 深化联邦合作:透过全面落实MA63精神,形成更对等的邦联架构;
  • 类国家模式:进一步强化在经济、教育与外交上的自主权,逐步迈向“准国家”运作;
  • 高度自治:在必要时保留走向高度自治甚至准独立的选项。

砂拉越的宪制地位,的确处在“邦”与“国”的灰色交界。这种模糊性不仅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更是现实政治中的谈判工具。它既为砂拉越争取到高于一般州属的自主权,也为未来的政治重构留有回旋余地。某种程度上,砂拉越的道路,不仅将塑造自身的命运,也可能深刻影响整个马来西亚联邦的未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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