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沙巴州秘书兼山打根国会议员黄诗怡抨击,一名男子闯入女厕偷窥后仅被亚庇推事庭判处罚款25令吉,形同儿戏,严重偏离法律应有的威慑与保护功能。
她指出,法律本应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的最后防线。然而,这类明显侵犯女性隐私与尊严的行为,却以微不足道的罚款草草了事,试问大众又如何对法律的公信力与震慑力抱有信心?
“闯入女厕偷窥,已经是触犯社会底线的行为,更何况肇事者还在厕所外守候,带有明显的蓄意成分。这不仅令人愤怒,更严重动摇女性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感。”她直言。
黄诗怡强调,根据现行《刑事法典》,类似罪行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但如今仅以25令吉轻罚收场,几乎等同纵容施犯者再度犯案,完全忽视了对受害者和社会安全的重视。
她举例,2017年亚庇某商场也发生过类似案件,当时检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提控,刑罚相对严厉;而这次却改以《轻微罪行条例》第8(1)(e)条文处理,前后判罚力度的差距令人难以接受。
“检方此举不仅缺乏敏锐度,也低估了事件的严重性及其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冲击。若不严正看待,恐怕会让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她补充道。
黄诗怡最后呼吁,政府与司法机关应全面检讨相关法律条文及执行方式,确保刑罚真正具备警示与遏止作用,从而切实保障女性与社会大众的安全。
“人民要的是真正能守护他们的法律制度,而不是一个让人觉得只是‘摆设’的法律。”她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