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砂拉越驾驶邻国汶莱注册车辆,若仅因通行证过期就被指控逃税或走私?法院最新裁决已给出答案:未必如此。
五年官司,车主终于讨回清白
一名车主因开着汶莱注册的保时捷回美里,因疏忽未更新免税通行证,被海关认定为走私逃税,甚至被控上法庭。案件一打就是五年,车主不仅失去车辆使用权,还面对高额罚款及监禁的风险。直到今年8月11日,上诉庭才最终裁定车主无罪,并下令归还车辆与保证金,让他洗清冤屈。
辩方论点获三层法院支持
辩护律师许圣添在庭上提出关键论点:通行证过期并不等同于逃避进口税,更不能直接构成走私行为。这一观点先后获得地方法庭、高等法院与上诉庭的认同。最终,上诉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决撤销控状,确认该车辆不属于逃税走私之列。
案情回顾
涉案的白色保时捷Macan GTS于2016年出厂,案发时估值约11万9000令吉。2020年1月30日,该车在美里罗东被海关截查。因通行证已过期,海关以《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提控车主,指其逃避3万5848令吉进口税。
若罪名成立,车主可能面临罚款高达5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5年,甚至两者并罚。
车主长期往返砂汶
据了解,车主在汶莱持有合法工作准证,并在当地购入该车辆。平日因工作往返汶莱与美里,都会依规定申请三个月有效的免税通行证。案发当天,他因疏忽未更新通行证,才被海关扣查。
司法先例的意义
随着上诉庭的最终判决,此案不再能上诉,同时也确立了新的司法先例:车辆通行证过期,并不必然构成逃税走私。这对于经常往返砂拉越与汶莱的车主而言,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胜诉后的遗憾
虽然车主最终胜诉并领回车辆,但漫长的官司耗费多年,车子在被扣期间长期闲置,部分零件已严重耗损。若要重新上路,恐怕还需投入一笔不小的维修费用。
辩护团队
本案辩护由古晋 Spring Advocates 的许圣添与杰可琳许共同负责,两人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裁决。
——这起案件不只是个人胜利,更让公众明白:法律不能简单地把“行政疏忽”与“走私犯罪”画上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