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闻局最新发布的《尊重国家象征指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国旗形状、用途或将其制成衣物,甚至在建筑物上以投影方式呈现辉煌条纹时,也必须完整显示国旗图案,否则可能触法。
新闻局国际会议礼仪与协调组副秘书阿兹曼指出,部分商家或建筑物会利用灯光投影辉煌条纹,但若未展示完整国旗,属于违规行为。若不确定是否可完整呈现,可改用红、白、蓝、黄四色元素进行设计,或以灯光投射色彩。

指南明确规定,国旗及州旗不得作为商标,也不得以黑白等非原色呈现。任何以服饰主题为由改变国旗颜色的做法同样被禁止。国旗亦不可制成桌布、软垫、窗帘、雨伞、毛巾、口罩、头巾、宋谷、马来男性传统头饰、短沙笼等服饰,更不得用来包裹物品;蛋糕上也不得印有国旗图案。
在车辆悬挂国旗方面,必须注意安装位置与方式,不得放在车尾以免影响视线。指南要求,新月与十四芒星应靠近前挡风玻璃,而非车牌位置,并确保国旗完整展示且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

对于褪色或损坏的国旗,处理方式需遵循标准作业程序,不可直接丢弃,应以低调方式焚烧;若埋入土中,需考虑日后土地开发被挖出的风险。
指南同时规定,悬挂辉煌条纹必须采用横向,且应事先确认时间、地点、旗帜尺寸、旗杆及多旗排列顺序等礼仪细节。国旗图案不能与文字重叠使用,也不得作为标识,但可单独运用国旗的颜色和元素。
新闻局国家政策出版组主任莫哈末沙比里提醒,人工智能虽能协助制作国旗图像,但设计者必须熟悉官方规格,如比例、条纹数量、色号等,并由人工进行成品审查,避免礼仪错误。他强调,侮辱辉煌条纹是严重罪行,可能触犯多项法律,包括《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国徽法令、《轻微罪行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