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一桩婚礼后的彩礼纠纷近日引发关注。红星新闻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当地一对年轻男女举行婚礼后同居11个月,却始终未发生夫妻生活,男方因此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物。法院最终裁定女方需返还18万元彩礼。

判决书显示,男方贺某(2000年生)与女方郭某(2002年生)于2021年5月经人介绍订婚,2024年3月依农村习俗举办婚礼仪式,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感情不睦,自2025年2月起分居。贺某称,两人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11个月从未同房,郭某常以各种理由外出,即便回家也分床而睡,自己多次提出要求均遭拒绝,“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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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贺某向河北魏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某返还包括彩礼、金饰及其他礼物在内共计25.5万元的财物。

经查,贺某先后向郭某家支付彩礼20.4万元,女方曾返还2600元;另为郭某购买“三金”花费2.14万元,电脑与手机共计1.5万元。郭某陪嫁物品包括空调、洗衣机、冰箱及床上用品等。

法院认定,两人虽举行婚礼但无夫妻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以婚姻为名索取财物。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应综合考虑法律条文、当地习俗、是否同居及时间长短、是否结婚及过错责任等因素。鉴于双方长期未有夫妻生活,法院判定女方应承担较多返还义务,最终裁令返还18万元彩礼,嫁妆则准许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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