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大马男女为了赚取酬劳,跨越长堤协助犯罪集团作案,利用盗取的信用卡购买手机并转售套现,最终被捕并控上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涉案的男子郭健庆(21岁,音译)早前已认罪并被判监禁,而女子杨霍莹(25岁,音译)近日也被判入狱17个月又两周。
杨霍莹面对包括欺诈、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在内的12项控状,她承认其中6项,余下控状将在法官于8月1日下判时纳入考虑。
与杨霍莹共同作案的郭健庆,认罪后被判监禁3年零10天。
案件显示,2024年11月,杨霍莹和郭健庆被犯罪集团招募,并按指示前往新加坡,利用集团提供的手机进行购买,购买25至30台苹果手机。
这些手机已预先安装了ApplePay钱包应用,并绑定了不同的信用卡。按照集团的计划,二人在购买手机后需要将手机转售套现,并将款项交给犯罪集团,完成任务后每人可获得2000至3000令吉的报酬。
法庭透露,案件发生在11月8日早上,杨霍莹和郭健庆驾车通过兀兰关卡进入新加坡。郭健庆负责用手机钱包购买手机,杨霍莹则负责转卖手机并套现。
当天,郭健庆购买了7台总值为1万3293新元的苹果手机,杨霍莹随后以3040新元卖掉其中两台,并按照犯罪集团的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调查显示,受害人是三名年龄介于30至48岁的狮城女子,她们在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报警处理。
法庭披露,杨霍莹和郭健庆至今并未对受害人或银行进行任何赔偿。
控方指出,杨霍莹根据犯罪集团的指示作案,因此应受到具威慑力的惩罚。不过,与郭健庆相比,杨霍莹并未直接购买手机,因此罪责较轻。考虑到她提前认罪等因素,控方建议法官判处她至少17个月又两周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