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男子近日在社交平台上抱怨,他在影院观看电影时尝试拍摄片尾彩蛋,却被工作人员制止。原以为会引发网友同情,没想到不仅被网民集体打脸,连电影院官方都下场“回敬”,让他颜面尽失。


想拍片尾彩蛋被阻 他控工作人员态度差

该男子表示,他是在旺沙玛珠(Wangsa Maju)的 GSC 影院观看《神奇四侠》时,想录下片尾彩蛋。不料,一名工作人员当场上前制止,还要求他删除影片,语气严厉,让他相当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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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告诉他我还没开始录,他检查了我的手机也确实没拍到什么,但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只冷冷说:‘下次再让我抓到你,小心点。’”


想博同情却翻车 GSC官方四字神回怼

他将整个经历发文抱怨,没想到引来一片反讽。有趣的是,GSC官方亲自下场留言回应,写下四个字:“录录录,录个屁。”(意指“拍来干嘛?”)

这句干脆又犀利的回复引发网友热议,既幽默又明确传达立场——电影院零容忍盗录行为,无论片长、内容,只要拍,就是违法。


网友一面倒支持员工:他已经手下留情了

许多网友纷纷站队工作人员,留言表示:

  • “那员工还算客气,应该直接叫执法来抓人。”
  • “每个国家的版权法都涵盖片尾内容,尤其是日本片最严格,你在鬼灭之刃搞偷拍,他们可能直接停播。”
  • “他没报警已经算仁慈了,不然你下一张照片应该是在警局。”

法律怎么说?偷拍属刑事罪

根据《1987年版权法》第43A(1)条文,在电影院内非法录影属于严重罪行。一旦被发现,最高可被罚款10万令吉、监禁5年,或两者并罚。

即使只是拍几秒钟的片尾片段,依旧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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