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一名母亲因在社交媒体辱骂两名拥有“拿督”头衔的企业家儿子,最终在今日的终审上诉中败诉,维持诽谤罪成立,须赔偿20万令吉。
这起案件由上诉庭三司审理,首席法官拿督阿兹玛奥玛宣布裁决时指出,上诉人美娜卡(67岁)曾于2020年9月19日在面子书发布一段长达30分钟的泰米尔语视频,并附带侮辱性标题,内容涉及辱骂与指控其儿子纳达拉然(42岁)与沙迪斯古马(41岁),严重损害两人声誉。
上诉庭认为,高庭此前维持地庭的原判并无法律疏漏,裁定上诉人的“事实依据”与“公平评论”主张不成立:“案件不存在可供上诉的法律争议,也无必要干预原判。不幸的是,两名儿子最终不得不将母亲告上法庭。”
除了维持20万令吉赔偿金,上诉庭也谕令美娜卡需承担额外2万令吉堂费。参与审理的另外两名法官分别为拿督王健强与拿督依斯迈依布拉欣。
代表两名儿子的律师马诺哈兰透露,美娜卡早已因未缴付2023年芙蓉地庭判决的1万750令吉罚款与堂费,被列为破产人士。她此次上诉是在破产局批准下进行。
据了解,相关视频中,美娜卡声称两名儿子是“大罪犯”,指控他们伪造她的签名,将她从自家企业Linsun集团董事名单除名,甚至扬言曾企图以枪械谋害她。
美娜卡由律师阿斯马威依斯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