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自2025年7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协定,持有有效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以及马来西亚普通护照的人员,若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或国际运输(机组人员)为目的,在对方国家入境、出境或过境时,可享有免签待遇。每次停留不得超过30天,并且每180日内累计停留不得超过90天。
若需单次停留超过30天、长期居住,或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需经对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必须在入境前办理相关签证。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以下单位:
马来西亚中国签证申请中心
电话:0060-389663925(工作日下午1:00至5: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驻古晋总领事馆
电话:0060-82238344 或 0060-1112597159(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
电话:0060-88385481 或 0060-143681380(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