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名男子因在美里多处租用单位偷电进行加密货币挖矿,昨日于美里地庭承认两项偷电罪,遭判处总额12万令吉罚款,或以一年监禁代替。

这名49岁的许姓男子早在今年6月26日因涉及其他偷电案件,因无法缴付保释金被扣押候审。日前,他也因涉嫌向砂拉越能源公司调查人员行贿而被控上贪污法庭,惟他否认罪名,案件定于10月27日开审。

此外,许男妻子涉及两宗类似偷电案件,却无故缺席庭审,遭地庭发出通缉令。

昨天上午,许男与两名业主一同被公用事业及通讯部提控至美里地庭时,许男当庭认罪,另两名业主否认控罪。基于控方要求,法官随后撤销对两名业主的指控。

根据控状,案件发生于2024年1月31日上午10时49分,地点位于人造湖公园路的人造湖商业中心。许男作为租客,涉嫌与73岁的吴姓业主配合,以不诚实手段非法接电,令电表无法如实记录电力使用量,触犯电流法令第33(5)条文。该条文下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调查显示,砂电力供应公司派员检查时,发现现场有直接从电表熔断器输出端接驳的电线,连接至屋内电器设备,并当场查获90台加密货币挖矿机。涉案电表和接驳电线均被拆除充作呈堂物证。

调查进一步发现,许男与业主吴姓男子签有未盖印的租贷协议,电表注册户名属于业主,但租金由许男支付。

在法庭求情阶段,许男表示已婚育有一名9岁子女,是家中经济支柱,恳请法官从轻量刑。法官最终裁决,罚款7万5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代替,涉案物证充公交由砂电力供应公司处理。

在另一宗案件中,许男与64岁的黄姓女业主被控于今年4月23日,于迪沙斯里一间住宅单位,采用相同手法偷电。调查人员当场查获29台不同品牌的挖矿机、一台被改装的电表以及相关设备工具。

警方还拆除了另一组正式注册电表及分接电线。调查显示,许男租用该住宅,签有未盖印的租贷协议,而黄女是该电表注册户的家庭成员,并收取租金,因此一同被控。

许男在第二宗案件中同样认罪,被判罚款4万5000令吉,或6个月监禁代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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