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大马女书记沉迷抖音打赏,为筹钱在一个多月内42次从公司偷钱,最终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周瑜恩(译音),在新加坡被控一项失信罪名,并承认曾伪造付款凭证,相关罪行在量刑时一并纳入考量。

偷钱案情回顾

案发时,周瑜恩在新加坡一家回收公司——新利兴五金环保私人有限公司任职书记,月薪2300新元(约7640令吉)。该公司主要收购可回收物品,顾客会在仓库称重后,持单据到办公室领取现金。

书记职责包括根据顾客资料开立付款凭证并发放现金,这些现金平日存放于办公室柜台的一个箱子内,若现金短缺会由老板补充。

2024年12月2日,主管出国后,只有周瑜恩一人在办公室,她趁机动手,从存放现金的箱子中多次偷取现金。

从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她总共42次偷钱,金额从65新元(约215令吉)到2000多新元(约6600令吉)不等,总数达到3万8315新元(约12万7287令吉)。

她甚至伪造付款凭证和签名来掩盖盗取行为,确保账目表面无异常。

为抖音偶像倾家荡产

根据控方说法,周瑜恩的犯案动机是为了打赏她在抖音追踪的偶像。

控方指出,她在调查过程中配合警方,案发时无犯罪前科,年仅20岁,因此建议判监禁4至6个月。

法官最终裁定她罪行严重,判处监禁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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