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北市中山警分局一位老巡佐找借口邀请一名年轻女警单独吃饭,却在对方酒中下药,并将意识不清的她带到酒店。由于缺乏证据证明女警受到性侵或猥亵,法院最终以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处老巡佐2年8月刑期。
综合台媒报导,事发于2022年2月13日傍晚6时左右,已婚并有子女的游姓巡佐以将要升官并前往其他单位受训为由,单独邀约一名女警到韩式餐厅聚餐,不料却趁女方不注意时,将具有镇静效果的药物掺入她的酒杯里。
毫无防备心的女警喝下酒后,并在7时左右开始头晕,并陷入昏沉、意识不清的状态。
游男随后搀扶她搭德士到旅馆开房,强行将她拉入房内后,并在晚上9时左右将她送到捷运站。
警询时,他辩称“我忘记当时加进酒杯里的是什么,为什么搅拌也没有印象。”
法院审理时,他却改称:“在XX酒吧有年轻推销员给我2罐试用,说加入酒内可降低酒精浓度,是解酒液… 我有试用1罐,没有什么不良反应,也不会更想睡,但我对物质成分不清楚”。
他同时称,当时只是觉得好玩、想分享,所以才会在没经过女警的同意下就给她试用,想著之后才再向她交代,并强调:“这是为了测试真实反应。”
女警则证称,“案发当时若知他要带我去汽车旅馆,绝对不会去,我年纪都可以当他女儿了。”指控虽然过去游男曾多次邀请单独吃饭,但她每次都拒绝。这次赴约是因为考量他平常多方照顾,出于对前辈的尊敬,因此才答应前往。
她表示,发现自己喝酒后精神不济,期间一直明确告知对方说“要回家”,但却迷迷糊糊地被带到旅馆。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丢包在捷运站里。
她强调,自己酒量很好,“但我喝了被告那杯酒后,很多思绪、很多记忆都变得很模糊,有很严重的记忆缺损。”
法官根据尿液和血液的检测报告指出,女警体内含有镇定成分,她的证词和母亲的证词大致一致,母亲表示“女儿每次讲每次大哭,无法睡觉,还要去看精神科。”因此,法官认定她确实遭到下药。
法庭还在两人的对话记录中发现,游男多次传送“我好孤单”、“孤苦无依”、“宛如汪洋中的一条船”、“爱你呦”、“我会每天都想你的”等信息,而女警仅做礼貌回应。这表明游男对未婚的年轻女警怀有好感。
考虑到游男是已婚警官,即将升官,竟然冒险采取下药的方式,法官认为他是出于兴奋或满足自身性欲的目的才下药。
尽管检方主张游男基于药剂强制性交,但由于缺乏证据显示强制性交得逞,法官认为只能认定其基于强制猥亵的目的。此外,由于女方在旅馆的经历只有零碎记忆,不足以证明游男有猥亵得逞的行为。因此依据罪疑惟轻原则,判处游男2年8月的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决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