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一名女子近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发文申诉,指自己因请年假返乡奔丧,却遭公司人事部以未提交死亡证明为由,标记为无故缺勤并扣薪80令吉65仙,引起网民热烈讨论。

她表示,当时请的是年假而非事假,已确认假期余额充足,且平时出勤记录良好。然而在查看工资单时,却发现当天竟被标记为缺勤,进而被扣除薪资。她随即向人事部查询,对方回应因未收到死亡证明,因此视为无故缺席。

她对此感到不解,强调从未得知申请年假需要附上任何证明。她进一步询问是否能在补交证明后退回已扣薪资,却被告知人事部目前处于假期中,暂无法处理,让她愤怒表示:“那是我的钱。”

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讨论,许多网友力挺该女子,认为年假本属员工应享权益,不应再附加任何证明要求。有人质疑,年假用途可自由决定,无论是探亲或旅游,只要假期余额足够,公司无权干涉,更不应随意扣薪。

不过,也有自称人事从业者的网友提出不同观点,认为可能还有内部程序未明确说明。有人指出,多数公司要求年假提前3至7天申请并获批,若属紧急情况而未事先处理,公司可能会转为事假处理,并要求相关证明。若假期未获批准,系统可能自动记录为无薪假或缺勤。

另有声音指出,若公司已从年假中扣除天数,却又同时扣薪,将构成重复处罚,属于不合理做法。依据1955年《雇佣法令》,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正式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上一则新闻疑遭哥哥杀害 女老师卧尸家中
下一侧新闻1令吉订单也被抽54仙?电商怒揭平台收费机制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