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苗栗地方法院近期审理一宗侵害配偶权案,裁定一名军职男子阿威(化名)与女子阿瑶(化名)因发展不当关系,严重破坏婚姻,需共同赔偿原配30万元新台币慰抚金。

根据判决,阿威于2023年6月与正宫结婚,但同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却频繁与阿瑶互动。两人不仅互传排班表、暧昧合照,还以“宝贝”互称、在转账备注中写下亲昵语句,甚至阿瑶将阿威设为手机紧急联络人,并标注为“伴侣”。双方更有发生性行为的明确对话记录。原配发现后愤而提告,要求赔偿6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面对指控,两被告辩称讯息只是“开玩笑”,阿瑶也称不知阿威已婚。但法院详查对话内容及转账证据后认定,阿瑶早已知情却仍与阿威维持亲密关系,严重越界,不属一般社交互动。

法官特别提到,阿瑶曾透过LINE向阿威传讯,内容提到“想说一件很害羞的事,就是虽然交过满多任的,但跟宝贝做那件事挺敏感的,怎么说呢,就之前的很容易顶到子宫,其实这样是不太舒服的,但是跟宝贝,我觉得被塞得很满的感觉”,进一步证实两人关系非比寻常,阿瑶更主观上具故意介入已婚关系。

法院强调,婚姻是建立在信任与诚实的基础上,阿威身为配偶却严重违背婚姻义务,阿瑶则明知其身份仍插足其中,构成对原告精神与婚姻完整的重大侵害。考量当事人经济状况与事发情节,最终裁定阿威与阿瑶须连带赔偿正宫30万元,自2025年1月14日起至清偿日止,并依年利率5%计息,其余赔偿请求不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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