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大道发生三车并排阻断全线车道事件,引发社会哗然。警方证实已逮捕其中一名涉案车主,其他相关人员仍在追缉中。
据《大都会日报》(Harian Metro)报导,林茂警区主任哈沙尼胡申指出,警方于今日凌晨12时30分在芙蓉地区逮捕一名年约50余岁的男子。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是一名车辆拖吊代理,疑似与他人联手在高速公路上制造交通阻断,目的是强行拖走目标车辆。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79条文(鲁莽或疏忽驾驶危害公众安全)、第341条文(非法阻碍他人通行)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条文(阻碍交通)展开调查。
哈沙尼胡申说明,涉案者一旦被判罪成,依据相关条文,可能面临以下刑罚:第279条可判监禁最多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第341条则可判监禁不超过1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而第48条文下的违规者可被罚款1000至5000令吉,并可能面临吊销驾照最长12个月的处分。
他强调,高速大道车速极高,任何任意阻挡交通的行为不仅违法,更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警方对此类危险行为绝不宽容。
同时,他呼吁公众协助调查,如掌握相关线索,可联络刑事调查组查案官诺法蒂雅(010-5825384)、交通调查官西蒂诺峇琪丝(019-7992519),或致电林茂警区行动室(06-6851999)提供资料。
事件相关视频自昨日在社交平台疯传后,引起网民广泛关注与强烈批评,不少人痛斥涉事者极度鲁莽,要求当局严惩,杜绝此类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再度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