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户家庭爆发组屋继承与同住权纠纷。林家七姐弟中,排行第三的三姐在父亲生前被过户为组屋屋主。岂料她去年带一名陌生男子回家同住后,竟要求两名无业姐妹搬离,引发家庭矛盾,惊动警方上门。
这起事件发生在宏茂桥4道第178座组屋,三房式单位原为林父所有,于2002年离世前将房屋过户给三女儿。近日,二姐(57岁)、五姐(51岁)与小弟(36岁)接受媒体访问时指控三姐引狼入室,导致家庭破裂。
家人指控:男子搬入后闹事不断
五姐透露,家中原本相处和睦,直到去年12月三姐带一名中年男子回家,“说是暂住,结果一住不走。”四姐和大姐被迫挤在一房,小弟则睡客厅地板。
小弟更称,该男子口出狂言,说“三姐是可怜你们才让你们住”,还曾当众辱骂他,与家人冲突不断。近日更强硬要求四姐交出组屋钥匙,小弟无奈报警。警方到场后建议他们通过法律或相关机构处理。
他们强调,并不要求三姐卖房,“我们只希望无业的大姐与四姐能继续住下,而这名男子搬走。”
三姐反驳:我是屋主,有权决定谁住
三姐则否认赶人,“他们想逼我卖屋,还跑到我公司闹事。”她强调自己是合法屋主,有权让谁入住。
她也表示自己从18岁起每月给父亲500元生活费,节日还包2000元红包,“几十年来都是我在出钱,这屋几乎是我买的。”
对于被指私自典当母亲金饰,她则反驳并称“反而是妹妹偷我的东西”,扬言若事态继续发酵,将聘请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