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长垣市一名孙姓女子在去年购买了长城德邻城三期一楼带院住宅,未料同年12月竟在院内挖出一根疑似人体大腿骨,随即报警。其后,她又陆续在院子里发现多根肋骨与尾骨,前后共报警三次,并多次联系物业及开发商要求更换住房或赔偿,然而对方以“房屋已完成交付”为由拒绝处理,引发关注。

据中媒综合报导,这位孙女士在购屋后数度挖出人骨,情绪大受冲击,至今心有余悸。她表示,发现人骨的地点为自家小院,起初是发现一根大骨,后续又接连挖出其他骨骼残片,吓得几乎瘫软。

孙女士随后多次致电物业及开发商,要求调换等值住房并赔偿相关费用,但遭遇推诿。当地警方在6月16日表示,经鉴定确认这些遗骸为成年男性的骨骼,但由于开发商在与住建局的三方协调中拒不配合,案件难以进一步推进。

对此,物业方面回应称,孙女士仅拥有院落的使用权,并不具备产权。至于院内填土,则是从其他地区统一购入,未能保证全部筛检,因此无法排除有异物混入的可能。

该工作人员还补充,警方初步判断这些骨骼已有二十年之久,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长垣市住建局也回应称,已有专人前往现场沟通协助处理。

法律界对此也有看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指出,在房屋附属土地中发现人骨,对居住安全感与使用功能构成严重干扰,使购房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此案若属实,购房者有法律依据主张解除买卖合同及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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