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成功推翻所有罪名后,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激动拭泪。

在上诉庭听闻裁决后,赛沙迪一时喜极落泪,随即转身与母亲莎丽法激动相拥。

步出法庭后,赛沙迪与父母一齐下跪感谢上苍。、

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今日在备受瞩目的上诉案中取得胜利——上诉庭一致裁定推翻其早前在串谋失信、滥用资金与洗钱案中的定罪与刑罚,成功洗脱罪名。

以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今早开庭后作出一致裁决,撤销高庭早前作出的7年监禁、两下鞭笞以及1000万令吉罚款的判决。其余两位上诉庭法官为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与拿督诺琳巴达鲁丁。

此案于今年4月17日完成结案陈词,由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与法拉依兹林担任主控官,辩方律师则是拿督郑宝德与拿督莫哈末尤索夫。

现年32岁的赛沙迪曾在2018年至2020年出任青年及体育部长,是我国最年轻的内阁成员之一。2023年11月9日,高庭宣判他在四项控状下罪成,并对他施以监禁、鞭笞及巨额罚款。他也在判决出炉当天宣布辞去MUDA主席一职。

案件的第一项控状指赛沙迪涉嫌与时任土团党青年团副财政拉菲克共谋,在2020年3月6日擅自挪用100万令吉的团体信托资金,地点为吉隆坡中环车站附近的联昌银行。此控罪涉及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2018年4月期间,透过拉菲克从马来亚银行提取12万令吉的土青团资金并据为己用,违反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产),最高可判5年监禁及鞭笞。

第三与第四项控状涉及洗钱指控,指赛沙迪将各5万令吉非法资金从自己的银行账户转入其名下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触犯《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该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15年监禁,并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金额5倍的罚款。

随着上诉庭撤销原判,赛沙迪得以洗清所有指控,为其政治生涯带来关键性转机。此判决也在政坛引起广泛关注,象征着其未来仍有重返政坛核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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