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费人行动议会(MTPN)诗巫分会近日接获一宗消费者投诉,指一家修车厂在未提供书面报价、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事后还要求车主缴费才能取回车件,引发争议。

该分会主席刘修成指出,事主曾明确要求在修理前先提供报价,未料修车厂未经许可便启动维修程序。待消费者收到高额账单并决定中止维修时,业者却以“已开工”为由要求付费,否则不予归还零件。

他表示,事件已于6月17日报警,并在6月16日向MTPN正式反映。对此,该会强调:

  • 根据《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599号),商家在提供服务前必须取得消费者同意提供准确书面报价
  • 违反者可能涉及误导性行为,属违法;
  • 根据《2002年消费者保护条例(修理厂信息披露)》,修车厂须在施工前提供书面报价

刘修成提醒消费者,务必在维修前要求明确报价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维护自身权益。遇到类似问题,应尽快向 MTPN 或消费者索赔法庭提出正式申诉。

他也呼吁商家秉持诚信经营原则,避免因不负责任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与行业形象。MTPN将持续监督并推动公平透明的商业行为,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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